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学考试、自考,是对自学考试参加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 自学考试参加者按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考试,在取得一门以上(含)课程合格成绩后,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为其建立考籍管理档案。自学考试参加者在取得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完成主考学校毕业考核或论文答辩等其他教学实践任务、经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后,可获得毕业证书,承认学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考生报考的基本条件为:(1)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2)报考高中起点本科或专科(高职)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函授的特点: 函授只有两种学历,分别是函授专科学历和本科学历。 函授学历就是成人高等教育学历,符合招考院校的条件可以考研。 函授学历与脱产、业余学历一样,都属于成人高等教育学历,电子注册、网络可查。
函授是成人高等教育的一种学习形式,属于高等教育层次的一种学习层次,主要按各专 业教学计划利用寒、暑假或国定假日派教师到各地函授站组织面授和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另外几种学习形式是业余学习(夜大)和脱产学习(全日制)。 其通过统一的成人高考被高校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属国民教育系列,承认学历,参加成人高考招生统一考试,各省、自治区统一组织录取。